根据荆工商(2008)8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进一步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决定在全分局系统开展以“走进民生、破解难题、消化矛盾”为主题的“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走群众路线,面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工商部门服务大局、心系群众、改善民生的措施和成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广大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工商部门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信力。
二、目标任务
“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范围包括:人大、政协、党委、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行风评议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走访,使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的要求和呼声得到充分的反映,人民群众参与工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热情大幅度提升,管理和服务对象中存在的不良情绪及隐患得到有效沟通和排解,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的满意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步骤
“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由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所、机关各科(室)、个协、消委“一把手”负总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和具体落实。
(一)开展“大走访”(完成时间:2008年8月中旬前)活动方法:分局、工商所带着政风行风评议征询意见表(问卷调查表),上门走访各类市场主体,广泛收集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部门在机关效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勤政为民、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中着重加强与三类市场主体的思想沟通:一是曾受到工商机关较重处罚的;二是认为工商机关收费过高或不合理的;三是对工作人员办事和服务效能不满意的。各工商所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走访率要达到100%。
(二)进行“大回访”(完成时间:2008年8月底前)活动方法: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对2007年元月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受理的12315投(申)诉举报、市场监管中实名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件集中清理,确保答复率100%;对2007年元月以来各级工商部门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包括因年检而吊销的企业)上门回访不低于90%,虚心接受意见,诚心听取建议。职责分工:
1、对反复投(申)诉、长期缠访的12315投(申)诉举报案例、市场监管中实名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件,由分局进行回访。责任领导:张海舟;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12315中心。
2、分局对处罚金额1万元以上的市场主体进行回访。责任领导:雷华龙;责任科室:办公室、公平交易科。由公平交易科负责提供名单。
3、各工商所对处罚金额2000元以上的市场主体进行回访。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已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案件;查处过程中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存在隐患的案件必须进行回访,回访的市场主体名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不受处罚金额限制。
(三)接受“大监督”(完成时间:2008年9月底前)活动方法:各单位把“两项活动”整改措施及工商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征询意见表(问卷调查表)送到同级人大、党委、政协、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手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人手一份,诚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见面率、办结率要达到100%。职责分工:
1、区“四大家”领导的征询。由分局局长上门汇报工作,征询意见和建议。各部门领导的征询。由分局副局长带队,对口科(室)工作人员参与,按照分局办公室分配的名额上门宣传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
2、各工商所所在地“四大家”的征询由工商所负责;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行风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的征询。由纪委书记带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与,逐个上门汇报工作,征询意见和建议。责任领导:雷华龙;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联系点分工
为确保“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收到实效,分局实行领导及机关科室包点责任机制,对工商所工作进行督导。
(一)团林所。包点领导:唐士海;包点科室:个协;
(二)白庙所。包点领导:宋继贤;包点科室:办公室;
(三)十里牌所。包点领导:张海舟;包点科室:综合业务科;
(四)白石坡所。包点领导:杨祖国;包点科室:公平交易科;
(五)麻城所。包点领导:雷华龙;包点科室:消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以“走进民生、破解难题、消化矛盾”为主题的“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精神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工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举措。“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深入服务群众、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直接参与,及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保优争先”的工作目标。
(三)细化目标任务。各所、责任单位要制定“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具体计划和时间安排表,明确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大监督”中,要对各级领导反映的工商部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集中时间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大走访”中,要派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进行走访,争取最好的走访效果。要统筹安排,避免多头或重复走访。被走访对象要有填表、有签名、有具体评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认真归纳整理,列出清单,逐个研究解决;“大回访”中,要把政策法规讲清讲透,用真情化解积怨,直到取得理解。
(四)做好宣传服务。在“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中,上门走访的工作人员要向被走访对象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成果;大力宣传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改善民生的新成效;大力宣传严明纪律、狠抓队伍管理的新举措;大力宣传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新做法;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为被走访对象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五)强化监督检查。分局行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对“大监督、大走访、大回访”活动的进展及效果进行暗访督察。对不按照要求安排和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工作严重滞后造成评议“不合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各所要坚决杜绝滥用行政强制措施、乱罚款的行为;对利用办照、办案之机收取会费的违规行为,要无条件清退并调查处理;对办事效率不高、执行优惠政策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态度粗暴、引发事故的干部要从严从重查处。 |